娱乐之书 > 穿越架空 > 大唐:神级熊孩子 > 第七百七十八章:天下第一暗器,砂漠之鹰!

“既然不会爆炸,那这玩意拿出去怎么打架啊?丢人我都嫌费劲呢,还不如一块石头来的好用,长得还奇奇怪怪的,放裤兜肯定膈应!”

李世民说道。

但这玩意既然是李承风拿出来的,那肯定就是一个好东西了。

李承风道:“父皇,这玩意叫做手枪,肯定不是拿出去丢人的了!”

“而且,我李承风敢放话出来,我制造的这枚手枪啊,乃是天下第一的暗器!距离的话,手枪打中一个人,基本上必死无疑了!但只要你的枪法够好,200米开外,打死一个人也不是问题的!”

“噗,多少,二百米开外?风儿,你可别说大话了,有什么暗器能打200米的?就算一些厉害的弓箭手,能在50米之内,有效射中目标,就算是超级厉害了,你这个200米之内能打死人,有点厉害了!不过,我认为你是在吹牛,吹牛!”

李世民不信了。

武器,自然是伤害越大,距离越远越厉害了。

目前,大唐最厉害的远攻武器,就是弩箭了。

长弩是攻城用的,有效攻击距离,也有几百米远。

但却无法精准进攻目标,只能齐发乱射,达到谁,谁倒霉。

而且,一把大型弩箭,起码要三个人,才能操作,费时费力,一把小小的手枪,怎么可能和弩箭媲美呢?

李承风道:“父皇,这就是你见识不够了!你又没有见过这把手枪的威力,怎么就能断定,它做不到呢?”

“那,朕可以拿起来,看看吗?”

“可以啊!你随便拿起来看!”李承风信心十足的道。

李世民若有所思,有些担忧和顾忌,道:“那,这玩意不会像炸殚一样爆炸吧?风儿,可别忘了,上次你制造的炸殚,可是差点在御花园那边,把朕给炸死了啊!”

“不会的父皇,手枪不会爆炸。上次在御花园,我使劲叫你丢,你就是不丢,怪我咯?”

“哦,那就好,那,朕就拿起来看看吧!”

说罢,李世民慢慢拿起桌子上的手枪,细细观摩了起来。

“嗯?不错,还挺沉的!不过风儿,话说这个手枪,该怎么使用,怎么发出暗器伤人啊?”

李世民拿着手枪,坐看又看。

“诶,这里还有一个小孔?这是干嘛的啊?”

李世民拿起手枪,用眼睛对着枪口,观察了起来。

众人看的也是满脸好奇,李承风看的是那个提心吊胆啊。

用眼睛看枪口?恐怕也就只有李世民敢这么做了。

这个人,可真是在作死的边缘,疯狂试探啊。

“诶,还有一个扣的,能扣吗?我试试!”

“噗,父皇,别扣啊,你要死啊!”

李承风刚喝下一口茶水,就被李世民的操作给惊呆了。

这个人,要对着自己的眼睛,扣动扳机?

他这不是找死是什么?

李世民可把李承风给吓坏了。

砂漠之鹰的威力有多大?传闻是一枪可以打死大象的,狗熊也可以打死。

一百米开外,可以打死驯鹿。

若是李世民零距离对着自己的眼睛开枪,那是必死无疑,整个脑瓜子,都要被炸裂啊。

但结果呢,李世民还是扣动扳机了。

“啪嗒!”

手枪响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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