娱乐之书 > 游戏竞技 > 我真没针对法爷 > 017 噬法之刃

“尸罗妖的财物难道不应该在它的老巢里吗?”

话还没说完,她自己就反应了过来:

“不对,如果是迁移的话,那它一定把所有的财物都带在了身上。”

“可我们没有找到能藏东西的地方啊!”

这也是令其他人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。

他们甚至连那条隧道里都去打探过了,结果只发现了一条已经死去多时的钻地虫——尸罗妖对它使用了「绝对奴役之咒」,导致这条钻地虫在尸罗妖灰飞烟灭之际也跟着一起陪葬了。

至于战场的其他地方,就更不像能藏东西的了。

罗杰倒也没卖关子,当即就指着不远处的黑暗轮廓说道:

“一会儿挑几个人,负责把那家伙拖走就行了。”

“我敢打赌,到了能扎营的地方,它会给你们一个惊喜的。”

众人闻言望了过去。

赫然是那只被尸罗妖寄居过的缝合怪。

夜风拂过。

缝合怪尸体的肚子一鼓一鼓的,忽的有一抹泛着银光的东西落了出来。

……

两个小时后,南部矿场一座安全屋附近。

熊熊燃烧的篝火照亮了每一个人的面庞,大家脸上写满了喜悦。

讨伐成功固然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,但从缝合怪肚子里搜出的战利品才是点燃气氛的导火索。

尸罗妖真的是非常狡猾。

这只缝合怪不仅是它的寄居之所,还是它的小金库。

从缝合怪的肚子里,罗杰搜刮出了大量的战利品。

首先是货币。

尸罗妖曾经是宝石城的法师,这些年虽然寄身荒野,但手里的钱财还是不少的。

罗杰清点了一下,共有58枚银角和6000多枚铜令!

按1银角约等于100铜令的公式换算,即相当于11800枚铜令。

这确实是个天文数字。

罗杰和众人商量过后,最终敲定的方案是三七分成。

罗杰七,剩下的人三。

其实他压根就没想要那么多。

但桃乐丝和特里不约而同坚持三七开是底线。

因为大家心里都很清楚,如果没有罗杰,他们根本没有机会击败尸罗妖——甚至可能都逼不出它的真身。

“这么分配其实都是在占你便宜了!”

桃乐丝都这么说了,罗杰也就不再推辞。

其实他能击败尸罗妖,其余人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。

侠隐的特点是单打独斗非常厉害,十年一剑的特性决定了不出手的侠隐才是最厉害的。

如果没有其余人拼死替罗杰清除障碍,他可能也没办法把前三招留给尸罗妖。

那样的话,斩瞳的威能将大打折扣。

这一战,其实是相互成就。

……

接下来是魔法卷轴和魔法书。

分配方案依旧是三七开。

考虑到接下来的行程,罗杰决定出让一部分的现金,拿下所有的卷轴和书。

这些东西的价值很高,但在桐麻镇很难卖出高价。

反而是宝石城那边,据说有非常成熟的魔法道具流通市场,说不定能小赚一笔。

既然是罗杰开口了,其余人自然乐得做个顺水人情。

很快。

在付出2700枚铜令之后,罗杰的行囊里就又多了一只被塞的满满的背包,里面装着7只魔法卷轴和4本魔法书。

“咦?”

罗杰在整理背包的时候,无意中从一本魔法书的夹层里翻出来一张烫金的信纸。

那是一份邀请函。

上面只有两行飘逸的字体:

「诚挚地邀请您参观我的魔药园,九月十四,星穹之台,请务必移驾!」

令罗杰情绪起伏的是下方的落款——

「鹿北郡大领主维兰」

“维兰……法师维兰。”

“居然真的是他。”

罗杰的情绪有些微妙。

有些震惊,又有些释然。

这一刻,他终于明白《极恶之书》封面上的名字和竖瞳为何有些熟悉了。

维拉纽斯,就是维兰。

而法师领主维兰。

就是穿越前折磨了罗杰快一星期的那个关底BOSS!(注1)

……

注1:参见001164250只魔爆蛙。

键盘左右方向键"→"或"←"可翻页,回车可返回我真没针对法爷目录,如果您中途有事离开,请按CTRL+D键保存当前页面至收藏夹,以便以后接着观看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