娱乐之书 > 玄幻魔法 > 大胆妖参放开我 > 第三十二章 冲锋吧,爆炸就爆炸

人类因为文明而聚集在了一起,那么拥有灵智的妖怪呢?

同样可以。

举个最简单的栗子:一个打工人在外打工一年,回来一看……哦嚯,妻子怀孕了,这个时候他十有八九要找绿他的人拼命。

但如果这时他在路上突然捡到一袋钻石,价值一个亿,他还会再去拼命吗?

不会!

因为,有了一个亿后,打工人就可以过上非常舒服的日子,他怎么可能还会走上犯罪的道路?

两者的区别在哪里?

前者一穷二白,喜欢动武。

后者拥有一个亿,喜欢讲道理。

这便是文明!

文明可以让人进步,文明可以让人富足,文明可以让人吃饱喝足,文明自然也可以让人忠诚!

叶灵的心里飞速的构建起一个庞大的计划,他要在这个世界创造出一个全新的文明,一个远超这个时代的文明。

当然,这个计划需要一点时间。

除此之外,还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……活着!

那么,首先第一步要做的就是,构建一个强大的防御工事。

要做到这一点,就需要大量的妖怪来当苦力。

而要收大量的妖怪……

又需要大量的积分来兑换机缘点,然后,还要给它们好处,要供它们吃,供它们喝,还得保护它们的安全……

嗯!

太难了!

还是当一条咸鱼的人参吧。

玩玩妖怪,升升级不快乐吗?非要弄什么文明?

叶灵心里的火焰升得快,熄得更快。

“大王,我的字……写得怎么样?”太阳花看叶灵半天没有说话,执着毛笔的手都有些不自在了。

“你的字跟你的长相差不多。”叶灵委婉的回答道。

跟我长相差不多?太阳花的目光看向了地上的积水,在积水中他看到了一个大大的花蕾,一瞬间,他明白了。

大王这是夸我字漂亮啊?

太阳花很高兴。

他感觉自己的才华终于得到了大王的赏识。

俗话说得好,千里马好找,伯乐不好找,能跟随一个懂得欣赏他的大王,他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了。

“大王,我其实有一个表妹,她的字写得比我还要好……”太阳花试探着看向叶灵。

“噢?是吗?那不错啊。”叶灵点了点头。

如果是在一天前,他肯定非常乐意再收一只小妖怪,但现在的他被柳小青榨干了,一滴都不剩了。

没有机缘点,怎么玩?

而且,最主要的是,太阳花的表妹肯定也是太阳花……天赋八成是一样的,收两株太阳花,意义真的不大。

“她还特别喜欢看书,是我们花妖中最有学问的了,我的字便是她教我写的。”太阳花一听叶灵说‘不错’,心中一喜,再次开口道。

“看书?”叶灵愣了一下。

这个世界有书他并不奇怪,毕竟,纸都有了,如果没有几本书那才更奇怪。

可问题是,一只妖怪竟然还喜欢看书?

“是的,她是一名作家!”太阳花肯定道。

“作家?”

“她写的书,我们都特别喜欢看,幽幽山谷里面很多妖怪都是她的死忠粉丝。”

“死忠粉丝?”叶灵的眼睛一亮。

死忠?

忠?!

对啊,我怎么就没有想到呢?

忠诚可并不特指‘主仆’这一种关系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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